等等等等,我发现历史事实全都不可借鉴,且大多数都是新宠把旧人给踢下台,成功保卫地盘的太少。那么文学经典呢?
哦,想到有两个例子。
其一,聊斋中的《恒娘》,这个故事的大妇取胜之道,在于假装贤良,切勿大吵,旧貌换新颜,要会撒娇媚眼,吊人胃口。
其二,红楼梦。苦尤娘赚入大观园,弄小巧用借剑杀人。妙计,妙计。大观园,就是北京或者督师故乡东莞?反正死也不能让这小妾有机会留在辽东督师身边。
哼哼,走着瞧吧,我也再封她个和阮阮平起平坐的一品诰命~,再把她发配到人生地不熟的广东东莞督师老家……可是阮阮,会是秋桐吗……
我郁闷。直挺挺躺在床上,胸口憋了团火在烧――――现在袁大叔正和那小妾单独相处呢,如果我是那个女子,一定会久别胜新婚,娇滴滴地去剥督师的衣袍。再把门关严实,往督师腿上一坐,勾着他的脖子,想亲哪里亲哪里,想亲几口亲几口!
……都想死我了!
锤着床板我伤心得很,贴心公公为了讨好我,蹑手蹑脚摆了些新鲜水果在案上,结果看了更令人产生要命的幻想――――啊,那蒙古美人,总不会用香唇含了这晶莹的薄皮紫葡萄,送到督师的嘴里吧?
这是我的创意!我的专利!怎么能就被她先申请了呢?
所以,等接下去的晚膳时分,我再也无法忍受,便冲王德化说,带几个人,和林丹汗告知一声,朕要出宫走走!
见王德化小心翼翼地问,是否要和袁大人……
我一拍桌子,拍得手疼――――谁也不许和他说!
督师督师,你不管我了,就会出大乱子!皇帝今夜,就在宫外流浪游荡了!这异国语言不通的城市,流动着小偷强盗人贩子,充斥了间谍刺客和奸商豪强,甚至可能有外星人,我要是被捉去做了试验,你就必定悔恨一辈子!
谁知,这次贴心公公竟然一点也不贴心,真的没有暗自叫小内侍去通知袁大叔一声。所以半个时辰后,望着眼前装束停当的一众随从和决定陪我出门逛的肌肉王子,我只得,怏怏去换衣裳。
靛蓝的蒙古袍穿在身上,金刀挂腰间,头发藏在蒙古帽下,我硬着头皮随王子出了宫,很快就走在官方选择的,白城中最能上台面的街道市集路上。
本来就是蒙古人,和打扮成蒙古人的汉人随从们,分散充当路人甲乙丙丁,或牵着马,一路跟着我们。
有位天才说过,购物是宣泄情绪的一种方法。那么我就要加上一句:尤其是不花自己钱的购物。
语言不通并不防碍我理解肌肉王子的主动掏钱付款举止――――当时我正在一个石头摊上无谓地翻捡,这里距离巴林很近,倒腾出一堆鸡血石来卖的小贩多得很。
见他付钱,我顿时后悔怎么没多拿几块?但又不好再回那摊子上……没关系,什么皮货,绿松石,匕首,靴子,兽骨装饰,烟袋,手镯戒指,这沿路的摊子还多得很那!
我可是货真价实地出过血,作为报偿,他们怎么也得出点血意思意思,更何况,我买得越多,才叫越欣赏蒙古文化给人家面子!
当天正逢市集。人并不算少,时而可以见到蒙族的年轻姑娘骑在背满货物的骆驼上招摇而过,妇女不怕抛头露面这点,比大明要强。
再细看,人群中,有蒙人,有汉人,偶尔也能看到拖着难看尾巴的鞑子,似乎都是在做正常生意,也没人去嘲笑他们。
一路逛去,心情逐渐好了起来。我心想我就是爱督师,爱大叔。小妾也好,阮阮也罢,不是早就知道她们的存在吗?来日方长,来日方长,看看有没有法子,让所有人一起笑到最后?
其实我真的不介意,三人共侍大叔~~加我一个,正好还可以凑一桌麻将那!有利于家庭娱乐休闲,只要大叔肯给我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就行。
原本心目中,世外桃源一叶扁舟,我与大叔携手共游的理想画面,看来需要涂改了。如今日新月异,及时调整自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
第12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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